上海音乐学院第五届钱仁康学术讲坛:“音乐形态学问题”
二,描写音乐形态学在民族音乐学(人类学的音乐学)中的定位
描写音乐形态学是民族音乐学(人类学的音乐学)中最基本的一环,如果再进一步,则还可细分为:乐器研究,乐谱研究,和音【乐】声研究等三种取向,这样的划分当然是非常相对的,因为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性,但必须指出,其中最核心的研究领域是音声研究,本讲座,主要讨论音乐声音。参见图表:
沈老师对此给出了解释,此表列出了三个环链。第一环链:分三块:乐谱,音乐声和乐器,在我的民族音乐学架构里,主要指音乐声。第二环链:最有成就的部分:民族音乐学看家的本事。第三环链是宏观比较、跨文化比较。这张表反映的正是沈洽老师的方法论。
三,音乐描写研究的范围
包括音声轨迹之描写、分析及其类型化(系统化)处理。其中要记住三个要点:
1)直面音声(声系统与谱系统的分野):沈洽老师认为,西方面对的是谱系统。而我们知道在纽姆谱发明之前,西方是没有谱系统的,因此,西方世界想当然的认为无谱的世界是原始的,落后的,因此以为中国及其它一些民族的音乐是西方音乐有谱系统的“史前”,是落后的,这里采用的是进化论的观点。可是民族音乐学从一开始就面对音声系统,而不仅仅是谱系统。这里的“谱系统”是个宏观的概念,民族音乐学对于“谱”有自己的认识。民族音乐学研究的音乐,即使是有谱系统的,也要“搁置”,也要直面声音。
2)轨迹的两种存在方式:物理的与心理的:随着技术手段的发展,现在有轨迹可寻。因为有软件可以测试。以前则局限在心理层面。
3)类型化(系统化)处理:是创造,不是发现。沈洽老师认为,狭义的音乐描写学不注重类型化的描写。从现在很多人的形态学分析来看,狭义的描写音乐学就是音声轨迹的描绘。广义的描写音乐学是类型化处理。这个理念很重要。
四,音乐描写的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音声本身的描写,支撑发出音声之对象的描写,发出音声之行为方式和方法的描写,以及音声中的语调(特指声乐中歌词的语音,语意及旋律同歌词的关系)的描写,乐谱(乐谱及其与音乐的关系)的描写等五种情况。其中,音声又可分为一次音乐发言的描写和一类音乐发言的描写两种不同情况。一次音乐发言指的是一次轰鸣,一次表演。一类音乐发言指的是好多类似的东西搁在一起之后的结果。这两者描写的方法是不一样的。沈洽老师还认为舞蹈也可以是音乐记忆的形式,也是一种谱,都是需要关注的对象。所以描写音乐学要关注上述五个方面,才是完整的音乐现象描述。
五,描写音乐形态学与音乐形态学的关系
A:两者都是关于音乐形态的描写。但音乐形态学不仅包括对音乐的描写,而且还在描写的基础上力图揭示音乐的属于艺术逻辑方面的形态规律(艺术手法):而民族音乐学的描写音乐学则力图运用描写数据来阐明其与生存环境的关系(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两者目的、要求不同。
B:由于两者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所以各自的描写方法也不尽相同:音乐形态学为艺术的目的作音乐描写,是为了唤起人们对描写对象具体生动的回忆,因此,这种描写往往注重于对象的艺术(审美)价值及其所采用的手段(技法):而且,这种价值判断往往是以研究者所处文化的价值标准和研究者个人口味为依据的,有很强的主观选择性;甚至连描写手段也往往与研究者所服务的那种音乐体制的艺术表现手段相一致,是为这种音乐体制的艺术实践服务的,而民族音乐学的描写音乐学却注重于它们可能包含和可能开发的人文科学价值;它要求研究者对对对象作出尽量客观的描写。例如统计学描写法就是一种完全失去了作为艺术之音乐的具体性和生动性的描写方法,它们是一堆图标和数据等等),这对于音乐形态学家来说,可能丝毫不感到兴趣,但用它来说明各种音乐要素在传承中的固定度和变异度,各种音乐品种的“体”的传播面和重复率等问题,却是极为有用的手段。所以,民族音乐学的描写音乐学与音乐形态学的区别于语言学中的“描写语言学”与“音韵学”、“修辞学‘和”文体学“等学科分支的区别十分类似。
C:诚然,民族音乐学的描写音乐学也必然要同音乐的“意义”发生关联,但它主要不是从艺术审美和艺术实践的角度去做这种链接,而只是把它(”意义“)作为音位学转换/符号转换的一种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