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学研究生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论音乐学研究生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1]
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2]从教育理念上看,应该具有和本科生教育明显不同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模式。就国内的音乐学教育而言,依照我个人的理解,本科生所要完成的学习任务主要是知识吸收(中外音乐的基础知识,有关音乐本体和文化外围的基本常识,等等)、音乐感知(尽可能多地实际感受和接触各种中外音乐,等等)、观念建立(音乐的文化意识、音乐的审美意识、音乐的批评意识,等等)和技能获得(基本音乐技能、基本学术技能和基本语言技能,等等)。而到研究生阶段,除了继续深化本科生教育的教学目标以外,更重要的教学目标应该是更高层面的要求——知识更新、学术创新和学科后续。简言之,所谓“研究生”,其命名已经暗示,他们是进行“学术研究”的“特殊学生”,即,研究生教学成果的最终目标是对知识积累乃至学术创新做出贡献的研究成果,其最重要的具体体现即为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也正是通过这个过程,优秀的研究生脱颖而出,成为学科继续发展的有用之才和后续力量。从这层意义上说,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际上具有质的不同。前者仅仅是本科阶段学习的总结和汇报,作为某种一般性学术训练的展示性成果,本身更多具有习作性,而不刻意要求原创性(当然这并不排除优秀的本科生论文也会企及真正的原创性)。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特别是博士学位论文,则应该对学科知识做出前人未及的真正贡献,作为知识体系的一个环节和学科发展的一个环链,作为正规意义上的学术成果,进入学术积累的结构大厦。
因此,研究生教育的实质是,通过知识的生产,造就知识的生产者(也即知识人,或称“学者”)。其内涵有两点,首先是知识贡献,其二为人才培养。但两者在很大程度上又合二为一。因为,高质量的知识贡献往往出自高素质的人才之手。反之亦然:通过培养高素质的研究生人才,来保证有质量和有价值的知识产出。不过,在当前学术生态普遍产生滑坡的情势中,这种观念可能显得有些迂腐。但我个人仍然不太同意将研究生教育降格为普通的大众化教育。曾有人认为,音乐学研究生的就业前景在中国并不看好,毕业以后也并不一定真正从事学术研究或教学工作,因而在学期间的培养也不一定提很高的要求,只要能够“过得去”,以后能够适应一般性的工作,也就达到了培养的目的。我对上述意见持保留态度。不错,音乐学研究生日后的工作岗位很难说一定有很高的学术要求和学术含量。但我认为,音乐学研究生日后胜任工作,乃至在任何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的资本,恰恰就是他(她)在高校经过严格学术训练并经历知识生产的过程后所获得和提升的综合素质。可以认为,学术训练的质量越高,研究生日后适应工作乃至创造性地发挥潜能的概率也应越高。我们不能奢望所有音乐学研究生日后都能成为音乐学的学科后继者,毕竟这其中除了研究生内在的素质和能力之外,还要取决于很多外在机遇和运气的因素。但学术运思是一种“智力密集型”的精神生产劳动,青年学子经过学术的训导和磨练,即便日后不是在学术性的岗位上工作,也会将学术的认真、严格、条理、透彻、准确、负责、客观、全面、周密、谦逊的品格带入自己的日常工作,从而提升工作的整体质量。我们时常感叹,国内音乐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音乐出版物和媒体文字的质量,小到音乐会节目单的表述和制作),工作质量常常不到位,专业水准有欠缺。殊不知,这其中的一个原因,可能就是高等院校中音乐学研究生教育的学术训练还不够到位。
出于上述考虑,笔者想就音乐学研究生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也即作为准音乐学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提出浅见,以供参考。只有明确了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一目标,我们才能在具体教学实践中朝这一目标努力。记得笔者曾经在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的新生见面会上粗略地谈过这方面的想法,在给我自己的研究生上课时也或多或少提及这方面的要求。2000年11月,笔者应邀在沈阳音乐学院讲学时也讨论过这方面的课题。为了准备这次发言,我翻阅了一些资料,才有些惊讶地发现,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前主任、著名中国音乐研究专家和书法家蓝玉崧先生的“好学深思、博观约取——寄语青年音乐学者”[3]一文中对音乐学人才四个方面专业素质的总结和笔者的想法几乎不谋而合。这是一篇很有见地的谈论治学的文章,值得向所有关心音乐学教育的学者和学子推荐。但笔者下面的意见仍然是按照我个人的思路梳理而成,或许可以作为蓝先生文章观点的某种补充或进一步的注脚。
笔者以为,音乐学者/子的知识结构和综合素养主要由理论素质、音乐修养、人文底蕴、语言功力这四个方面的内涵合力构成。当然,笔者在此的论述和设想均为“理念型”(Ideal Type)[4]建构,是对日常音乐学术实践的某种理想化的抽象,也许与真正的现实并不全然同一。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音乐学人才素质结构仅仅依靠研究生这一个教育阶段是不可能全面完成的,可能需要更长时间甚至是人生一辈子的贮备和磨练。
一、理论素质。这是音乐学者/子最重要的中心素质,也是音乐学者/子不同于其他的实践音乐家(作曲家和表演家)的关键。余下三方面的能力或素养均围绕这一中心展开。可以对理论素质究竟为何进行细化和展开,也欢迎各位同仁就这一关键问题发表各自的不同看法。就我个人的体会而言,我觉得这其中可分为三个层面。最关键的底层是“思想洞见”,也即通常所说的提出“见解”的能力。当我们说某个人有“见解”,一般就是认为此人有头脑,对事物和现象具有独到的领悟力与判断力,喜好思索,在思想上富有独创性,能够发前人之未见。这相当于我国唐代史家刘知己所谓“才、学、识”中“识”的地位和重要性。[5]第二个层面是一般意义上的运思能力。这其中包括记忆能力、理解能力、概括能力、分析能力、归纳能力、演绎能力,提出概念和运作概念的能力,等等。对于一个日后要在理论方面有所建树的研究生,必须具备这些基本的运思能力,而且可以说缺一不可,其重要性在此毋庸赘言。第三个层面是学术技能。包括熟悉本学科领域和相关课题领域的前人文献,熟悉查找资料的途径和方法,熟知本学科领域的研究问题和研究方法,具备鉴别资料和梳理资料的能力,形成良好的学术规范习惯,等等。如何才能培养和提升研究生的理论素养,以期形成“个人洞见”,运思合理得当,学科视野广阔,问题意识彰明?这其中虽然有一部分乃至相当大的天赋成分,但笔者以为,后天的培养在这方面不仅重要,而且必要。究竟是通过课程的设置和教育来强化,还是通过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个别训导来熏陶,还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的教育经验,并通过大量教学实践进行摸索和总结。
二、音乐修养。这是音乐学者/子的看家本领,也是音乐学者/子不同于其他类别学者和知识分子的最大区别。主要可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对音乐的感受力和鉴别力,主要指建立在大量经验基础上的感性判断力。特别表现在,对音乐建立起明确的风格归属感和文化判别力,因而可以确当的感性模式迎接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中的音乐产品并对其产生合适的体验和感应,并从不丧失鲜活的艺术敏感和艺术激情。换言之,音乐学者虽然不可能熟悉所有不同音乐的风格路数,但至少应该对自己所从事音乐类别中的主要曲库文献和表演家了如指掌,从而具备“内行”的“耳朵”。这个层面上的素养在以往似乎强调得不够,以至于有些音乐学的学生被人指责“不爱音乐”、“不懂音乐”。理想状态是,音乐学家出于其开阔的文化视野和精深的历史把握,对音乐应该爱得更切,懂得更深。第二个层面指的是音乐院校中通常强调的音乐技能训练和本体性技术知识掌握。这当中包括乐器演奏能力,技术理论掌握(应以音乐分析能力的培养为主),以及作曲的能力和实践(在此特别提出,中国音乐学界似较缺乏,但实际上是非常有意义的一种素养和经验),等等。
三、人文底蕴。这是音乐学者/子之所以成为人文/社科学术大家族中一员的身份所在,音乐学术籍此也具有更加宏阔的视野和更富人性的关怀。第一层面,特别强调音乐学研究生对传统意义上的人文学科——文、史、哲——的涉猎和触及。这种旁涉是音乐学在根本意义上的人文学科性质所决定的。笔者坚持认为,音乐学的最终目的和指向与其他人文学科相同,在许多根本的学术问题和艺术问题上,也与文史哲相通。如果没有其他文史哲学科的滋养,音乐学术必然陷入贫血的窘境。而如果借助其他文史哲学科的支持,音乐学的研究往往会豁然开朗。[6]第二层面,鼓励研究生接触、喜爱乃至深入其他的艺术门类,包括文学、美术、戏剧、电影等。虽然这仅仅是某种个人修养的需要,但在最深刻的意义上,对音乐学子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文学者的全面审美教化有重要帮助。第三层面,对于诸如民族音乐学、音乐社会学等与社会科学密切相关的学科以及音乐史论中偏重社会文化背景研究的学子,不仅需要掌握实地考察、社会调查等基本的学科技能,还必须涉及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乃至政治学、法律学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学科内容。
四、语言功力。这是音乐学者/子向公众表达自己并相互得以交流的基础所在,音乐学的知识和思想借此才能在社会中得以传播和流通。在第一层面,首先要强调的是,研究生熟练运用现代汉语进行写作和表达的能力。现代汉语是汉语学术界和日常媒体的通用表达媒介,音乐学研究生写作通畅、规范的现代汉文,这是起码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可以有进一步的要求,诸如学术文体和评论、散论文体的区别与运用,追求文字本身的阅读美感和行文价值,等等。如何用语言说音乐,能够说什么,不能够说什么,以及说到什么程度为好,这其中实际上存在着非常棘手、但又是非常切实的学理问题,值得深思和讨论。特别是如何用汉语语言文字准确地描述、说明、分析和解释音乐本体,这其中还有很多问题悬而未决。[7]在第二层面,涉及对陌生语言的学习和运用。对于音乐学者而言,陌生语言主要指外语和古汉语(以及少数民族的语言)。笔者以为,学习陌生语言,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工具运用的需要,也不仅仅是通常大家都认可的借鉴和参考的需要。按照英国艺术史大家贡布里希的说法,“学习多种语言并不仅仅是因为它们能用于阅读原文材料……(而是)使我们看到人类经验的多样化,打消我们的天真想法,认为现实可以通过自然等级和范畴来划分。”[8]我从自己的写作和翻译经验中得知,有些音乐现象在西文中可以得到很好的表述,但在中文中无法表达。而反过来,有些微妙的音乐感觉,可以在中文中存在,但却无法翻译为外语。这再一次提醒我们,语言和音乐之间的关系是多么复杂和微妙。
上述观点纯属一孔之见,还望各位方家指正。如果国内音乐学研究生教育能够在上述四个方面的培养上多下功夫,相信我们的教学质量就一定会得到真正的提高。当然,这四个方面相互之间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相互之间不可能截然分割,甚至有明显的相互影响。比如,人文底蕴的增加就会直接促进理论素养的提高,而语言功力的强弱又与理论素养的高低直接相关,等等。此外,很重要的一点是,研究生对待音乐、对待学术的态度本身是否严肃、认真,往往会直接影响其在专业素质上的提高和进步。另一方面,在四个方面的培养上齐头并进目前可能还存在不少困难,文中的论述有时也显得过分理想主义。但不妨做个不免有点幼稚的设想。假设某个研究生在上述四方面中具备任意两方面较强的素质,相信就会对音乐学的知识进步做出实质性的贡献,在其他非学术性、非音乐的工作岗位上也会是个令人满意的有用之才。
2005年5月4日匆就于沪上“书乐斋”
2005年6月11日修订
[1] 本文的基础是笔者在北京召开的2005’全国音乐学研究生教学工作研讨会(2005年5月19日—20日)上所作的发言。会后笔者对发言稿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
[2] 博士后流动站(post-doctoral program)是一种近年来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中发展起来的研究平台模式,其中没有学位授予和学位教育的内容,其要义是鼓励博士学位获得者继续展开高层次的特定研究工作,因而从性质上看并不属于高等教育的体系范畴。但在国内很多人往往将“博士后”误解为博士之后的另一种更高的学位制度,在此顺便予以澄清。
[3] 载《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1年第2期。
[4] 所谓理念型,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哲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 1864-1920)提出的一种研究工具模式。它是对现实存在进行抽象后得出的思维图式和概念术语。理念型与真正的现实有一定距离,但它比复杂和混乱的现实更有秩序,具有统一的视角,因此允许研究者依据理念型进行思维运作,从而得出有效的结论。请参见顾忠华,《韦伯学说》,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页93-100;页154—161。
[8]范景中编,《艺术与人文科学——贡布里希文选》,浙江摄影出版社1989年版,页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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