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批评,应该是“方”的
对我国当下的文艺批评,给予全面的否定,显然有失偏颇,但它的失位、失语、失血,也是不争的事实。“当前的批评思想力度不足,精神资源不足,价值坐标不明朗,审美能力不强,批评标准出现某种迷乱现象”,“满足于考证、技巧的圆熟,满足于操作程度的流畅和制作的精致,再加上商业利益、体制化生存方式的需求的驱动,思想文化界和文学批评界,日益沉迷于各种操作与‘社会资源交换’的活动……”(雷达)[《文学批评态势与更新之途》,《中国文化报》,2008年5月28日,第3版。]“就中国当代美术批评而言,可以说独立性几乎完全丧失”。“中国大部分的批评家都不能称其为批评家,因为他们不仅没有独立的批评意识,缺乏学理化的批评方法,更重要的是他们已经丧失了批评家所应肩负的艺术使命。中国当代批评向商业化、产业化方向的发展或者说批评的‘工具化’是导致其失语的最大症结”。(何桂彦)[《美术批评何以独立》,《中国文化报》,2008年4月27日,第1版。]
居其宏认为,新时期的音乐批评患有“四失”之症——失准之症、失范之症、失语之症,以及失信之症。[《我国音乐批评的新时期状态》,《音乐研究》,2008年第3期。]
以上三位学者分别对文学、美术、音乐三个领域的批评现状做了“诊断”,并找出了症结所在。
如何根治上述病症?
雷达开出的药方是,“重建批评的理想和公信力,强化批评的原则性和原创性,增强批评的批判精神,大力提升传媒时代文学批评的精神维度”。何桂彦认为,欲改变目前不利状况,当务之急是“批评家应保持批评的独立性”,而“要从根本上解决批评独立性问题则在于中国美术批评界要有一群独立的美术批评家”。
在居其宏看来,“解决问题、摆脱危机,求得未来音乐批评健康发展之道,只能寄望于批评学科意识的觉醒以及批评家刚性人格与深厚修养的锻造”。
这三种“药”自然都是好“药”,相信长期服用,自然有助于“病体”的“疗救”。
但笔者认为,中国当代文艺批评最大的问题,在于由知识分子人格的萎顿带来的精神价值缺失——批评成了“圆”的——它打磨得十分光滑,不见思想,缺少锋芒,四处讨好,八面见光。
而批评,应该是“方”的——应带棱带角,尖锐鲜明,道人未道、未敢道,但开风气不为师——一针见血,一剑封喉,既应是它的特征,也应是评判其优劣的标准。
有人说,“作家有卖淫的欲望,批评家有强奸的欲望”,这个说法有些粗俗,不过,我们都清楚,这里的“卖淫欲望”,指的是被接受欲望,“强奸欲望”则是指攻击性欲望。
依《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批评,具有两个义项,一指出优点和缺点;二专指对缺点和错误提出意见。通俗地表达,批评不外乎两个职能:“叫好”和“骂娘”,而且主要是“骂娘”。
所以,“方”的批评/批评家(两者其实是一回事,批评家是批评行为的承担者,批评不过是批评家的具体物化形态),首先应具备的资质,是有攻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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